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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辽宁工业大学党校讲师团的通知

2017-04-06 16:10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更好发挥学校党校的理论宣讲职能和主阵地作用,加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党员经常性教育方式,有效提高党课质量,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充实党校的师资力量,组建辽宁工业大学党校讲师团。

一、讲师团的工作目标与职责

为全校基层党组织提供“菜单式”选学和授课,通过各种形式的党课,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侧重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纪委文件通报等的解读,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思想觉悟、价值观念、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升校党校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

二、授课内容与形式

对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授课内容为:党章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涵盖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骨干教育、党员发展对象集中教育、预备党员锤炼教育、正式党员先锋教育、毕业生党员旗帜教育。

对教工党员、干部的授课内容为:开展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文件解读等政策理论教育;开展规矩意识和行动教育;结合基层组织建设、《辽宁工业大学章程》、学校发展任务和工作管理创新等,开展学校规范化建设与开拓性发展教育等。

三、讲师的选聘条件和程序

(一)选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其他理论知识,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工作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够深入基层讲授党课,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聘范围。党校讲师团的选聘面向全校教师,从优秀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教学与科研骨干、“两课”教师和党务工作者中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素质高、善于教学和研究的同志担任。

(三)选聘程序。讲师团成员采取组织推荐、综合遴选、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

1.推荐和报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根据选聘条件和范围斟酌人选,在征求本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同时,党委组织部还将定向邀约口碑好、讲课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在与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本人沟通后,直接确定为讲师团成员。

2.初审和上报。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后,将《辽宁工业大学党校讲师团成员推荐表》和候选人拟讲党课教案等材料一并报至组织部。讲授大纲应包括授课的目的、核心内容、阐述的主要问题和授课形式,要求提纲挈领、简洁明了。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按照讲师团职责和授课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和推荐。

3.评审和聘任。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及教案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聘任为“党校讲师团”成员。党校讲师团常年接受全校教职工报名,经推荐审核后可增补。

四、组织管理

(一)评价与管理。党校讲师团成员的评价与管理主要参照党校教师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动态管理。讲师团讲师聘期为3年,到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重新确定。

讲师团成员年度宣讲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反馈至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其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二)义务与责任。讲师团成员要认真钻研,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准备授课教案,承担授课任务。每位成员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

(三)工作方法。讲师团成员聘任完成后,组织部将讲师团授课主题、讲师信息等向全校师生党员公布。从本学期开始采取集中授课、送课上门、流动课堂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也可根据需要向组织部或讲师团成员本人进行预约“送课上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抓紧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二)各候选人要从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的需求出发撰写教案,将党情、国情、校情有机结合起来,使授课深入浅出、简单易懂。

相关表格及材料请于4月14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吕永亮 联系电话:4199636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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