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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一、组织建设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保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有关指示的落实、完成。

2.指导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扎实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校园先锋工程”、“在职党员进社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督导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3.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负责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5.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做好学校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活动经费的拨付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发展工作

1.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三、党员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1.负责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2.对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

3.对二级学院组织员进行指导、培训与管理。

4.负责大学生村官、省选调生的组织报名、资格初审、信息上报和成绩查询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籍管理工作。

6.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全校党内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人才与干部工作

1.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的申报引进以及省优秀专家的推荐、评选等工作;

2.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要求,协助学校党委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二级学院(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

4.认真做好中层领导干部选拔、调整、任用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工作,提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任免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实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科级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

6.负责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个人事项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干部档案核查、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7.做好处科级干部考察、考核、选拔、培养和使用等工作,做好相应方案制定,并协助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8.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工作。

10.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11.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的学习培训、填报、信息入库、汇总上报、抽查核实、问题处理、总结报告等工作。

12.做好干部管理和干部数据统计、分析、报表等工作以及干部档案存档及审核工作。

13.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系统维护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14.做好因公出国人员政审工作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15.积极做好干部、人才援疆以及到地方或高校挂职锻炼等工作。

16.做好驻村干部管理工作。

五、党校工作

1.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制订并组织实施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

2. 落实各类、各级人员培训工作。

3. 负责党校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工作。

4. 负责分党校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其他

1.负责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2.做好党建课题申报、结题管理工作。

3.完成学校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