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标准,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2025年辽宁工业大学党委党校(干部)培训计划》,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强化计划落实,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2025年分两批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结束时间为6月上旬,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结束时间为12月上旬。认真学习和执行新修订的《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上半年可先完成全年预计划发展数量的一半以上,严禁出现工作进度慢、计划执行出现偏差等现象。具体发展计划待省委教育工委核准后另行通知。
(三)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采取全程纪实等办法,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抓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改进。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新党员入党宣誓一般应在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举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二、日程安排
(一)2025年上半年
4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发展对象的确定、备案、公示工作,并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印章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4月下旬,由校党委党校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5月上旬,完成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请示工作。党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进行抽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具体审查材料详见《发展对象预审材料登记表》。
5月中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发展党员实名制统计表》,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5月下旬,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基层党委审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代为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6月上旬,整理和完善党员档案。
(二)2025年下半年
10月20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确定、备案、公示工作,并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印章报送至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10月下旬,由校党委党校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11月上旬,完成党员发展对象预审请示工作。党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进行抽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具体审查材料详见《发展对象预审材料登记表》。
11月中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发展党员实名制统计表》,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月下旬,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基层党委审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代为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2月上旬,整理和完善党员档案。
各基层党组织要同步做好全年师生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纸质版半年/ 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简要情况报告和附件39《拟发展对象考核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联 系 人:席文平 刘欢
联系电话:0416-419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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