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按相关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于2013年4月19日(周五)15:00前将本单位按推荐顺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组织人事部9B-906室(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邸长江),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确定上报人选后,拟推荐人员按相关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辽宁工业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3年4月18日